
2026年6月11日,山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,山东金时为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时为开科技”)因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更正,导致前期披露财务数据不准确,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相关责任人员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丁鹏及财务总监倪腾亦被同步警示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
财务数据大幅调整:营收“缩水”近七成净利润由盈转亏
公告显示,金时为开科技在2026年4月对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,核心财务指标出现显著调整。其中,营业收入从原披露的4755.96万元调减至1469.51万元,调减金额达3286.45万元,降幅约69.1%;净利润由盈利1566.60万元转为亏损2569.85万元,盈亏逆转金额超过4136万元;净资产则从359.26万元变为-4052.69万元,由正转负,减少4411.95万元。
财务指标
更正前金额(万元)
更正后金额(万元)
调整金额(万元)
营业收入
净利润
净资产
信披违规遭监管警示董事长、财务总监被追责
山东证监局指出,金时为开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及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三条关于信息披露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规定。丁鹏作为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,倪腾作为财务总监,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及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条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。
根据相关规定,山东证监局决定对金时为开科技、丁鹏、倪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充分吸取教训,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,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
公司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
公告同时明确,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金时为开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及监管处罚,反映出金时为开科技在财务内控及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存在明显漏洞。市场人士提示,非上市公众公司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,需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,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后续公司如何整改及改善财务状况,值得持续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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